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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一小区电梯内公示抽烟者照片引争议,有人质疑是否侵犯了吸烟者的隐私权,律师:不

2026-04-15 15:04:26         0   0

  这一做法经业主文女士在社交平台发文后引发热议。有人拍手称快,表示这是“别人家的物业”“电梯二手烟是老大难,张贴告示根本不管用”“建议全国物业推广”。也有人质疑,如此“示众”是否侵犯了吸烟者的隐私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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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4月14日,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封面新闻记者,物业的举措,具备充分法律依据。各地控烟条例均明确电梯属于室内公共场所,全面禁止吸烟, 物业开展劝阻、警示属于履职行为,并非私设规则。

  4月初,嘉兴一小区的业主文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分享:电梯内长期有人抽烟,烟味难闻且存在火灾隐患。在接到多名业主多次投诉后,物业决定将吸烟者的照片张贴在每部电梯的墙上。

  文女士所在小区规模不大,共三栋楼,约八部电梯,每一部都进行了张贴。在正式张贴之前,物业提前在业主群发布了公告,明确告知即将公示,给大家留出了自行改正的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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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不仅如此,物业的日常管理也相当主动。文女士表示,监控一旦拍到有人在电梯内抽烟,保安会立即通过对讲机确认,并在电梯门口等候、当场制止。更有物业负责人记录下电梯吸烟者,后期上门耐心劝阻。

  据她观察,该措施效果明显,最近电梯里已闻不到烟味。“也许那块张贴板会让想掏烟的人在按下打火机前多想一想。”她透露,小区业主普遍表示支持,相关帖子的点赞量已超过五万。

  文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,这个创新做法出自一位物业运维负责人之手。该负责人目前共管理三个小区,文女士所在的是其中较新的一个。物业公司在浙江属于分公司,并非大品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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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网友纷纷好奇,这样的用心服务,物业费是多少?文女士介绍,小区每年所缴物业费为2600元,在当地处于普通水平。

  为表达支持,她还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给这位物业负责人。对方非常开心,表示会将抵制公共场所二手烟这件事一直做下去,也希望大家都能重视这个问题。对于网上支持她的人,她请文女士转达感谢:“谢谢大家,不想被捧太高,我会继续低调踏实做事。”

  她也期待更多物业能看到这个做法。即便不直接张贴正脸,打码公示也是一种可行的方式。在她看来,抵制公共场所二手烟,需要每个小区、每个物业站出来,保障普通居民的权益。

  面对“侵犯隐私”的质疑,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,物业的这一举措有充分法律依据。

  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,物业服务人负有管理业主共有部分、维护小区秩序、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。同时,各地控烟条例均明确电梯属于室内公共场所,全面禁止吸烟。物业开展劝阻、警示属于履职行为,而非私设规则。

  赵良善指出,在合规前提下,该做法几乎没有法律风险。电梯内的公共监控取证、信息仅用于内部管理实践、未作商业用途、仅针对违规吸烟行为,完全符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中公共场所影像用于公共秩序管理的合法情形。

  此外,《消防法》规定,电梯密闭且含电气线路,吸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,物业主动防控也属于法定责任。

  物业不具备行政处罚权,不得擅自罚款、停水停电或限制乘梯;公示警示时严禁泄露清晰人脸、房号等可识别信息,不得使用侮辱性言辞;监控资料仅限内部管理使用,严禁外传。只要守住这些底线,这种禁烟创新就既合法又便民,是值得推广的社区治理实践。原文出处:浙江一小区电梯内公示抽烟者照片引争议,有人质疑是否侵犯了吸烟者的隐私权,律师:不侵权,属正常履职,感谢原作者,侵权必删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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