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水利厅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出台《山东省重点行业水效“领跑者”认定管理办法》,
重点行业水效“领跑者”,是指在我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主要工序、设备用水效能达到相应行业国家节水型企业标准,且持续提升用水效能的企业。认定对象主要为钢铁、炼焦、石油炼制、乙烯、氯碱(烧碱、聚氯乙烯)、氮肥(合成氨、尿素)、现代煤化工(煤制甲醇、煤制乙二醇、煤制油、煤制合成天然气、煤制烯烃)、纺织染整、化纤长丝织造节水、造纸、啤酒、发酵、氧化铝、电解铝、多晶硅、船舶制造、平板玻璃、水泥、铅冶炼、锌冶炼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。
山东对重点行业水效“领跑者”称号实施动态化管理,有效期为两年。鼓励各地设计多元化政策、财政资金保障机制,引导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支持等。过去一年,山东新培育省级水效“领跑者”12家。原文出处:节水实力卷起来!山东将每年开展水效“领跑者”遴选,感谢原作者,侵权必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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